部门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我要
打印
我要
收藏
办事
评价
在线
咨询
  • 0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100169X200017200100015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第二十七条: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部门规章】《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第十八条 生产许可项目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施设备发生变化,或者在化妆品生产场地原址新建、改建、扩建车间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并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交与变更有关的资料。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审核,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并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予以记录。需要现场核查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因生产许可项目等的变更需要进行全面现场核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并符合要求的,颁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重新计算。同一个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增加化妆品生产地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施设备发生变化,或者在化妆品生产场地原址新建、改建、扩建车间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省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1、辽宁省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265号公告附件2)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材料依据 《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药监妆函〔2021〕271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文书参考格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 第265号公告)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1-2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变更格式文本.doc
样例下载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1).pdf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上传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每项资料形成一个PDF文档,按照序号+资料名称方式命名后在申报系统相应项下上传。纸质材料使用A4纸打印,按照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现场核查时提交。
化妆品生产许可正副本 政府部门核发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化妆品生产许可正副本
材料依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 第265号)》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四章第二十条 申请人向许可机关申请变更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出具单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本.jpg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根据申请变更生产许可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资料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根据申请变更生产许可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资料
材料依据 《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药监妆函〔2021〕271号)附件1化妆品生产许可材料清单三、许可事项变更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docx
房产证.jpg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变更申请涉及以下资料发生变化的,需提交相应资料。(1)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2)生产设备配置图。 (3)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4)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目录。(5)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6)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设施)。(7)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 注意:原许可事项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如有变化,应参照新申办企业提交(如新增生产类别及生产设备,请提交一年内有资质检验机构的生产用水及车间环境检测报告)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送达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线上送达。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