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辽宁省数据中心
技术专线:(024)12345-2
最佳使用效果:1440*900分辨率/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事项名称 | 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 | ||||||||||||||
---|---|---|---|---|---|---|---|---|---|---|---|---|---|---|---|
事项编码 | 11211400001210392230001180180001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法人 | 法定时限 | 3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9工作日 | ||||||||||
期限说明 |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 ||||||||||||||
权限划分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所在地设区的市(地)、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行政管理的部门负责该港口的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 | ||||||||||||||
受理机构 |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集中办理 | 是 | ||||||||||
决定机构 |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适用范围 | 港口经营人 | ||||||||||||||
禁止性要求 | 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许可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 | ||||||||||||||
办理查询 | 咨询电话:0429-3228016,网上查询: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窗口咨询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综合窗口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锦葫路5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综合窗口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429-2193060,0429-2193086。网上咨询地址: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收信及窗口咨询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9-12328,0429-2193099,监督投诉举报邮箱:hldzwfw@163.com,监督投诉举报网址: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 | ||||||||||||||
备注 | 交通运输,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
---|---|---|---|---|---|---|---|---|---|---|---|---|---|---|---|---|---|---|---|---|---|---|---|---|---|---|---|---|---|---|---|---|---|---|---|---|---|---|---|---|---|
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1 | 1 | 是 | 查看详情
|
||||||||||||||||||||||||||||||||||||
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岸线的使用批准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查看详情 | ||||||||||||||||||||||||||||||||||||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其中从事拖轮经营的,提供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查看详情 | ||||||||||||||||||||||||||||||||||||
提供拖轮服务的,拖轮的有效船舶证书及停靠泊位的证明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 | 1 | 1 | 是 | 查看详情 | ||||||||||||||||||||||||||||||||||||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3 | 0 | 是 | 查看详情
|
环节名称 | 承办处室 |
---|---|
受理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年审大队 |
现场核查 | 行政审批科 |
审批 | 行政审批科 |
办结 | 行政审批科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
证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 窗口领取或邮递 |
样例1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
无 |
问题 | 解答 |
---|---|
是否必须到大厅办理? | 申请材料可以通过葫芦岛政务服务网提交,非必须到现场办理。 |
对网上申报材料格式有什么要求? | A4纸扫描或拍照,每份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为什么网上申报件被退回? |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必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吗? | 可以委托办事人员办理。 |
审批结果是否必须到窗口领取? | 不是必须,可以邮寄。 |
主办单位: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辽宁省数据中心
技术专线:(024)12345-2
最佳使用效果:1440*900分辨率/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邮编:1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