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探矿权保留登记
我要
打印
我要
订阅
办事
评价
在线
咨询
  • 0到现场次数
  • 4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探矿权保留登记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743F2000115017003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4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设定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并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
权限划分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0号) 第四条 勘查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并应当自发证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受理机构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辽宁政务服务网、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 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申请人为该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2.申请时间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第一款,国土资规〔2017〕14号“(十三)”)3.勘查项目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首次申请探矿权保留,应当依据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地质报告;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中型的煤和大型非煤探矿权申请保留,应当达到勘探程度;其他探矿权申请保留,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内的探矿权首次申请保留,应当达到详查及以上程度。(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国土资规〔2017〕14号“(十二)”)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调整的,根据新的规定执行。 (三)不予批准的情形: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材料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出具单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承诺书.doc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doc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材料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2017〕15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承诺书.doc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doc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材料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仅适用于油气,签订对外合同后即备案。
探矿权范围内已探明可供开采矿体的说明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探矿权范围内已探明可供开采矿体的说明
材料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仅限于首次申请探矿权保留申请。探矿权范围内已探明可供开采矿体的说明应包含探明矿种、资源储量估算范围、资源储量情况、勘查程度、申请保留范围等。
勘查许可证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勘查许可证
材料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材料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探矿权保留登记(非油气类)服务指南.docx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1.附电子报盘。 2.申请书含坐标页。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
三级联审 矿权处
汇总意见 审批处
会议审核 厅矿业权审核委员会
办结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勘查许可证 现场领取或邮寄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