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我要
打印
  • 0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事项编码 11210106MB1H3574574000723011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2007年6月3日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部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县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部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从事放射影像工作的医务人员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沈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enyang.gov.cn/
办理查询 沈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enyang.gov.cn/ 024-25375140
办理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一楼 综合窗口(04)(05)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024-25375480
备注 医护资质-医师资格认定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 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 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 其他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
材料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其他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doc
样例下载 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样表.doc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二寸照片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二寸照片
材料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照片.png
样例下载 照片.png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近90天以内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近90天以内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材料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培训、体检、个人剂量.pdf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材料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培训、体检、个人剂量.pdf
样例下载 培训、体检、个人剂量.pdf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情况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情况
材料依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培训、体检、个人剂量.pdf
样例下载 培训、体检、个人剂量.pdf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窗口受理,快递取件,网上受理 社会事业科
窗口办结,网上办结(市政务服务网),快递送达 社会事业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放射工作人员证 窗口领取,邮递申请人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据法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请正确填写、携带授权委托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