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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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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学生资助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970L2000505001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主席令第45号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金贷款奖补资金等。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四、实施步骤...(二)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与生活补助。中央财政适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教育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教育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全省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校级公示
办理查询 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三楼 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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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主要包含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金贷款奖补资金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材料依据 1.《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样例下载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审核 财务审计处
办结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评审报告 网上公示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024-28637177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