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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亲属关系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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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0283001652887542107090300030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职权类型 | 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办 | ||||||||||
期限说明 | 无 | ||||||||||||||
设定依据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
权限划分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 ||||||||||||||
受理机构 | 庄河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集中办理 | 否 | ||||||||||
决定机构 | 庄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适用范围 | 个人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政务服务网 | ||||||||||||||
办理查询 | 网络查询或电话查询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庄河市各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日8:30至17:00; | ||||||||||||||
咨询联系电话 | 仙人洞89220910城关89725987 兴达89725952 新华89725911昌盛89370500徐岭89854208 兰店89458857 步云山89230204蓉花山89220281塔岭89360202 石城89795419大营89400110太平岭89210204长岭89240696桂云花89270224 荷花山89260210 城山89490110 光明山89250204大郑89380159 黑岛89391110吴炉89461199青堆8930028蓉花山89200281塔岭89360202王家所89774241 | ||||||||||||||
监督投诉渠道 | 0411-12345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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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其他两方人员出具证明的,需提供被证明双方的身份证(双方身份证正面,合并一起拍照)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否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为其他两方人员出具证明的,需提供被证明人(未成年人持父母或监护人)的委托书(需公证机关公证,若不是此情况,此栏可上传空白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是 | 查看详情 |
环节名称 | 承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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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庄河市公安局户籍地各派出所 |
受理 | 庄河市公安局户籍地各派出所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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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居民户口本 |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
样例1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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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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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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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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