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审批
我要
打印
我要
订阅
办事
评价
在线
咨询
  • 0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审批
事项编码 11210000318866330M2000132015000A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央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地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筹建。中央的教育电视台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报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地方设立教育电视台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筹建。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申报,其许可证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收回。
权限划分 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由其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受理机构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审批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审批。
禁止性要求 禁止设立外商投资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 三楼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主体: 广播电台、电视台原则上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变更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4)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5)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申请书。1.简述拟设立台的理由。2.要注明拟设立台的名称、呼号、节目套数、节目名称和呼号、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技术参数”中涉及无线频率频点启用、调整或上星传输的,参数要在主申请书中注明,但具体方案以附件形式体现;采用有线方式传输的无需提供技术参数)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申请书。1.简述拟设立台的理由。2.要注明拟设立台的名称、呼号、节目套数、节目名称和呼号、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技术参数”中涉及无线频率频点启用、调整或上星传输的,参数要在主申请书中注明,但具体方案以附件形式体现;采用有线方式传输的无需提供技术参数)
材料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文件。1.如申请设立地级台,须提供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2.如申请设立县级台,须提供县级和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文件。1.如申请设立地级台,须提供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2.如申请设立县级台,须提供县级和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材料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可行性报告。1.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可行性报告须由设台本级的广电行政部门提出;2.内容要求:(1)须明确新设台的设立主体,明确是否接受广电行政部门管理。(2)其他内容包括设台的理由(含必要性、可行性两部分)、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覆盖范围、传输方式和技术参数,运营规划等部分。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可行性报告。1.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可行性报告须由设台本级的广电行政部门提出;2.内容要求:(1)须明确新设台的设立主体,明确是否接受广电行政部门管理。(2)其他内容包括设台的理由(含必要性、可行性两部分)、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覆盖范围、传输方式和技术参数,运营规划等部分。
材料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1.台名应为“**广播电视台”,整合县级广播电视台组建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如已按程序通过验收,台名可为“**融媒体中心”。 2.须提供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1.台名应为“**广播电视台”,整合县级广播电视台组建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如已按程序通过验收,台名可为“**融媒体中心”。 2.须提供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
材料依据 参考链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0 3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材料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3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筹备计划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筹备计划
材料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审核 传媒机构管理处
核准 局领导
转报 传媒机构管理处
办结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现场领取或邮递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