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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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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限制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许可
事项编码 11210000MB0W34234R200012100100001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  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他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令第331号,2011年3月2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项: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下放管理实施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商务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商务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适用于拟开展限制类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的许可申请和办理。
禁止性要求 国家禁止的技术进出口不予许可。超出限制类范围的不予许可。
定期检验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省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号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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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技术进出口许可意向书》(1)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书;(2)如技术进(出)口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1)《技术进出口许可意向书》; (2)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 (3)技术资料进出口清单; (4)签约双方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材料依据 限制类管理办法2009 年 第 1 号
出具单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中国限制出口技术出口申请书.doc
中国限制出口技术出口申请书.doc
样例下载 营业执照.jpg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限制类技术进出口申请书 政府部门核发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限制类技术进出口申请书
材料依据 限制类管理办法2009 年 第 1 号
出具单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中国限制出口技术出口申请书.doc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
初审 行政审批处
审核 行政审批处
审批 厅领导
办结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技术进出口许可意向书》;《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30个工作日 样例1
样例2
样例3
样例4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