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辽宁省营商局(省大数据局)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信息中心)
技术专线:(024)12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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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迁移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的审核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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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2100000001100345W22110540130000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职权类型 | 其他权力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法人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工作日 | ||||||||||
期限说明 |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 ||||||||||||||
设定依据 | 1.气象主管机构审批。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行政法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气象台站站址应当保持长期稳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迁移气象台站。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者城市(镇)总体规划变化,确需迁移气象台站的,建设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拟迁新址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估,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的,在纳入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后,按照先建站后迁移的原则进行迁移。申请迁移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的,由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批;气象台站迁移、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行政法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迁移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在新址与旧址之间进行至少1年的对比观测。迁移的气象台站经批准、决定迁移的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后,方可改变旧址用途。【规章】《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0号) | ||||||||||||||
权限划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 《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0号) | ||||||||||||||
受理机构 | 辽宁省气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集中办理 | 否 | ||||||||||
决定机构 | 中国气象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者城市(镇)总体规划变化,确实无法避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需要迁建气象台站的申请和办理。 | ||||||||||||||
禁止性要求 | 1.申请人或申请理由不符合要求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数据不准确、内容不完整,且未按要求及时补正的; 3.经审查,申请材料内容不真实的; 4.经现场踏勘,气象台站拟迁站址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建设条件,或建设用地、建设资金未落实的; 5.专家论证会建议不予批准的。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辽宁政务服务网和省气象部门网站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2号窗口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
咨询联系电话 | 024-83988605 |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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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台站迁建申请表(一式三份); | 申请人自备 | 3 | 0 | 是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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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台站选址报告书(一式三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3 | 0 | 是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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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的,应出具代理委托函(一式三份); | 申请人自备 | 3 | 0 | 是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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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 申请人自备 | 3 | 0 | 是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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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承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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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政策法规处 |
委托专家评审评议 | 观测与网络处 |
转报 | 观测与网络处 |
办结 | 政策法规处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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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行政审批窗口负责邮寄送达。 |
样例1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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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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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专家评审评议 | 按照《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0号)第九条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在审批过程中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进行技术审查(含现场踏勘)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内。 | 具备工程测量(规划测量)资质的单位和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磁环境测试、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 | 否 | 无 | 60个工作日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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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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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邮编:1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