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监管信息-章节目录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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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监管信息-章节目录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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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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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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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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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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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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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每项申请材料单独形成文件,单独编制页码,首页加盖公章,转化为彩色PDF文档上传。申请表、产品技术要求、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还需提交word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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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查看详情
材料名称 |
监管信息-申请表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4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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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4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请表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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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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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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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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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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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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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关联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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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监管信息-关联文件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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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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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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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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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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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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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历次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3.如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有新的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所做的变化属于应当办理变更注册的,注册人应当提交申请延续注册前已获得原审批部门批准的变更注册(备案)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已注册产品为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所做的变化属于无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或者无需变化即可符合新的强制性标准的,注册人应当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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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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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监管信息-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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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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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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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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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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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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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在注册证有效期内,如果注册人与监管机构针对申报产品以会议形式进行了沟通,应当提供下列内容(如适用):
(1)列出监管机构回复的沟通情况。
(2)在沟通中,注册人明确提出的问题,以及监管机构提供的建议。
(3)说明在本次申报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2.如不适用,应当明确声明申报产品在注册证有效期内没有既往申报和/或申报前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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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符合性声明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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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监管信息-符合性声明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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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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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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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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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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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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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册人应当声明下列内容:
1.延续注册产品没有变化。如产品发生了注册证载明事项以外变化的,应当明确“产品所发生的变化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注册证载明事项无变化”。
2.延续注册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3.延续注册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的要求。
4.延续注册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5.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境内产品由注册人出具,进口产品由注册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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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资料-章节目录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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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非临床资料-章节目录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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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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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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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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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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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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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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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资料-产品技术要求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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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非临床资料-产品技术要求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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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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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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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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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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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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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在原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发生了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变更的,应当提交依据变更注册(备案)文件修改的产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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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资料-其他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0 |
0 |
是 |
查看详情
材料名称 |
非临床资料-其他资料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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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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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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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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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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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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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载明要求继续完成的事项,涉及非临床研究的,应当提供相关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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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评价资料 |
申请人自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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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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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临床评价资料 |
材料依据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0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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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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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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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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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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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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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载明要求继续完成的事项,涉及临床评价的,应当提供相关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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