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我要
打印
我要
订阅
办事
评价
在线
咨询
  • 1到现场次数
  • 15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3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954Y200012202100Y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96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39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处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一般艺术品进出口活动的申请与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的申请。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办理查询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 三楼18号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个人携带、邮寄美术品进出境超过自用、合理数量,应通过美术品进出口单位提出申请。 美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是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美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1 2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美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材料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文化部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市发〔2013〕60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2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艺术品进出口申请表.docx
样例下载 艺术品进出口申请表.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 2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材料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文化部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市发〔2013〕60号。
出具单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2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jpg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海关出具的ATA单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 2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海关出具的ATA单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材料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文化部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市发〔2013〕60号。
出具单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2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海关出具的ATA单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doc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美术品进出口名录(包括作者、作品名称及图片)纸质版与电子版 申请人自备 -1 2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美术品进出口名录(包括作者、作品名称及图片)纸质版与电子版
材料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文化部关于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市发〔2013〕60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2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艺术品进出口名录.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
承办 文化市场处
专家评审 专家
审核 处长
审批 厅领导
办结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批复 邮寄或窗口自取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行政相对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