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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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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100169X2212072002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期限说明 参照《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时限要求。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 第三条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在辽宁省内持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生产企业,均可申办《医疗器械 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省药监局官网
办理查询 024-31607055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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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材料依据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第18号通告)
出具单位 药品监管部门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医疗器械注册证(空表).jpg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及中英文一致的自我保证声明 政府部门核发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及中英文一致的自我保证声明
材料依据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第18号通告)
出具单位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及中英文内容一致的自我保证声明.docx
样例下载 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及中英文内容一致的自我保证声明.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
材料依据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第18号通告)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空表).jpg
样例下载 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样例.jpeg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资料签收 医疗器械监管处
送达 医疗器械监管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10个工作日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送达 【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 第三条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监管处 5
救济途径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1.出口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证明由哪一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依据《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国家总局第18号公告)第三条: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
2.《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期多长时间? 依据《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第七条:《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期不应超过申报资料中企业提交的各类证件最先到达的截止日期,且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