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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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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68XE2211031026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八十一条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权限划分 省局
受理机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跨村(社区)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http://218.60.152.47/framework/pages/apply/publicinfo/publicityentrance/publicityentrance.html
办理查询 http://www.lnzwfw.gov.cn/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综合窗口(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审评中心)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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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相关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材料 由于国家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管理办法》未正式下发,提供材料仅依据征求意见稿中内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登记表
材料依据 《婴幼儿配方 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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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原料备案信息表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原料备案信息表
材料依据 《婴幼儿配方 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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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备案信息表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备案信息表
材料依据 《婴幼儿配方 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备案信息表.docx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配方备案信息表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配方备案信息表
材料依据 《婴幼儿配方 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配方备案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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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备案信息表 申请人自备 0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备案信息表
材料依据 《婴幼儿配方 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婴幼儿配方食品标签备案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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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审查 行政审批处
办结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凭证 电子送达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据法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备案流程 备案人在其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前,将材料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备案人应在备案材料上签章,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备案材料可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提交。 (二)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三)备案管理部门在备案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上公开备案的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信息。 (四)备案事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发生 变化时,备案人应在变化后产品生产前重新备案该类事项,并说明 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