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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统计资料查询及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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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提供统计资料查询及相关咨询服务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100257C2212034003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法人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2014年1月9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利用本部门、本单位可以公布的统计资料开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权限划分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08年5月1日施行)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市县三级均可提供统计资料查询及相关咨询服务,按照“谁制作资料,谁提供咨询”的原则划分权限。
受理机构 辽宁省统计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国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统计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公民或法人
禁止性要求 1、涉及国家机密的;2、公开后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3、与统计执法活动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4、人事任免等属于统计内部事务的;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辽宁统计局网站
办理查询 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和辽宁统计局网站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3号206室(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楼层办公)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网上、电子邮件申请,电子邮件回复;传真、信函申请,传真、信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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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现场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网上申请。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 3、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
登记 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
分发 辽宁省统计局相关部门
审查、办理 辽宁省统计局相关部门
回复、备案 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统计资料查询及相关咨询告知书 3个工作日内,现场领取或邮递。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