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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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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药品生产许可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100169X221017207700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药品生产许可中技术审查和评定、现场检查、企业整改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一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0号,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从事疫苗生产活动,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企业
禁止性要求 1、外商投资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范围除外。(不含自贸区)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列明的类别。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省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3楼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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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除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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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材料依据 国家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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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线、拟生产品种、剂型、工艺及生产能力(含储备产能)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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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线、拟生产品种、剂型、工艺及生产能力(含储备产能)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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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生产线情况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的提供; 原料药生产企业不需提供剂型情况
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情况说明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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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情况说明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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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不需提供
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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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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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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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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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不需提供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情况
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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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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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不需提供
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合成及精干包区(原料药生产企业)],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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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合成及精干包区(原料药生产企业)],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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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不需提供; 原料药生产企业在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标明合成及精干包区。
拟生产/拟委托生产/拟接受委托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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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拟生产/拟委托生产/拟接受委托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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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原料药生产企业不需提供拟生产的范围、剂型
拟生产/拟委托生产/拟接受委托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拟共线生产/受托方共线生产情况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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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拟生产/拟委托生产/拟接受委托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拟共线生产/受托方共线生产情况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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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原料药生产企业不需提供拟生产剂型
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确认或验证概况;生产、检验用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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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确认或验证概况;生产、检验用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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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确认及验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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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不需提供
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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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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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不需提供
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主要文件目录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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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主要文件目录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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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出厂、上市放行规程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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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药品出厂、上市放行规程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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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的提供药品出厂、上市放行规程;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提供药品上市放行规程; 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的以及原料药生产企业提供药品出厂放行规程
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提供)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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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提供)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他人生产制剂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并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将相关协议和实际生产场地申请资料合并提交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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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的以及原料药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持有人确认受托方具有受托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评估报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提供)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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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持有人确认受托方具有受托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评估报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提供)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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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的以及原料药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受托方材料(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按《关于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47号)附件1提供)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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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受托方材料(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按《关于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47号)附件1提供)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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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不需提供。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他人生产的,按《关于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47号)附件1提供,包括:(1)受托方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2)受托方药品生产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情况说明;(3)受托方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4)受托方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5)受托方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确认或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6)受托方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7)受托方药品出厂放行规程;(8)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以及同意受托生产的意见。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还应当提交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情况,并明确单位及配送方式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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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还应当提交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情况,并明确单位及配送方式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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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
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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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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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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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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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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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材料依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要求,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47号) 附件1 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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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
实施现场检查 药品监管处
现场检查复核 药品生产监管处
审查意见 审批处
审查复核 审批处
决定 审批处
送达 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邮寄或现场领取。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实施现场检查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药品生产许可中技术审查和评定、现场检查、企业整改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 药品生产监管处 45
2 现场检查复核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药品生产许可中技术审查和评定、现场检查、企业整改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 药品生产监管处 5
3 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行政审批处 5个工作日
4 审查意见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药品生产许可中技术审查和评定、现场检查、企业整改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 行政审批处 30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