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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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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奖励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970L2000805008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规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第四十九条 学校、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条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第六条 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权限划分 省市县依法开展本级奖励
受理机构 辽宁省教育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教育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全省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办理查询 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三楼 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024-12345(全省统一投诉平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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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各类优秀学生。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按通知要求提供。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按通知要求提供。
材料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评审 相关处室
公示结果 学前与高中教育处
办结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决定 网上送达、现场领取或邮递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评审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0
救济途径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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