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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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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68XE2000131026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法人 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 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所在地在辽宁的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或其授权同意的生产、经营企业,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禁止性要求 依法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保健食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广告的情形。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广告公示网站:http://218.60.152.47/framework/pages/apply/advertisement/publicsearch/applylist.html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6窗口(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处)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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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及其授权同意的生产、经营企业为广告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广告审查表》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广告审查表》
材料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广告审查表.docx
样例下载 广告审查表.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上传的材料及提交纸质材料的顺序按《广告审查表》中“五、申请材料清单(材料附后)”序号顺序上传提交材料。
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
材料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1.图文广告、音频广告、视频广告广告图片扩展名为.jpg;音频广告:时长不超过1分钟,语音格式为mp3;视频广告:时长不超过1分钟,视频格式为mp4。 2.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事项有:1、“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2、“本品不能代替药物”;3、保健食品标志;4、适宜人群;5、不适宜人群;6、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内容制作的字迹应清晰可辨,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事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在视频广告中应当持续显示。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材料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以及下列合法有效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经授权同意作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文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委托代理书.docx
样例下载 授权书.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1、《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如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授权同意其生产、经营企业为广告申请人的需提供《授权书》,提交材料盖公章。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材料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以及下列合法有效的材料:(二)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生产许可证.jpg
样例下载 保健食品批准书.jpg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1、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如注册证明文件过期,需提供去国家局申请产品延续的受理通知书1份;2、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3、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提交材料盖公章。
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材料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以及下列合法有效的材料:(三)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商标注册证.jpg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如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等,相关文件涉及授权的还应提供授权文件,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提交材料盖公章。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审查 行政审批处
决定 行政审批处
送达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或《广告审查不予许可决定书》 邮寄或现场领取 样例1
样例2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最短的有效期一致。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