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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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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现场次数
  • 45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68XE2000131017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45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条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四十一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专门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权限划分 省级
受理机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国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http://www.lnzwfw.gov.cn/
办理查询 http://www.lnzwfw.gov.cn/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三楼综合窗口(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审评中心)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1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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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2.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3.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3份) 申请人自备 -2 3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3份)
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第八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2
复印件份数 3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无损检测、电梯检测、安全阀校验.docx
样例下载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doc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一式三份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办结 行政审批处
批准 行政审批处
审查 行政审批处
鉴定评审 行政审批处
受理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现场领取或邮递。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鉴定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24日予以修改)《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4﹞1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6﹞48号)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 1个月10个工作日
救济途径
http://www.lnzwfw.gov.cn/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