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我要
打印
我要
订阅
办事
评价
在线
咨询
  • 0到现场次数
  • 1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508F2211004037002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法人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4日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723号令)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负责实施许可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不得在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环节、审核时限等方面对外国投资者设置歧视性要求。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第2号令)》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权限划分 省级备案的项目
受理机构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处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全省
禁止性要求 非省级核准项目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辽宁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024-83988589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三楼 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属于备案项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材料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项目自核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第三十九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xlsx
样例下载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样本.xls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审批处
承办 相关处负责
审核 审批处会同相关处室
批准 委领导
盖章 办公室
办结 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关于****项目备案证明 网上传送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1.什么项目由省级备案? 跨市的项目由省级备案,其余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如市级将跨县区的备案权限赋予县级,按各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