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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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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事项编码 54211281ME006382XR621103104500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6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期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承诺)期限内办结,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等不计时环节。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权限划分 县级
受理机构 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国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需检验
办理公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wsdj.lngs.gov.cn)
办理查询 1、电话查询:024-76908027 2、现场查询: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调兵山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1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3、网上查询:http://www.gsxt.gov.cn
办理地点 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调兵山市公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1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024-88900000(或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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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办结 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 窗口自取或邮寄。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如对我局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可在行政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机关或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行政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银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