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含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地区经营)审批
我要
打印
我要
订阅
办事
评价
在线
咨询
  • 0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含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地区经营)审批
事项编码 11210000318866330M2210132042003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十三条: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台变更台标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县、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规范发展移动数字电视的意见〉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60号)申请开办移动数字电视频道,须按照《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7号)和本《意见》要求,向所在地同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办移动数字电视。
权限划分 由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受理机构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含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跨地区经营)审批
禁止性要求 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辽宁省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辽宁省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 三楼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显示更多>>
申请条件
1.有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4.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5.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6.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台名、呼号等原则上应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区划名称一致; 7.台标可以由图案、汉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组合而成,并与其它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其它机构已使用的标识有明显区别,播出时在屏幕左上角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频道的标识应以台标为主体,与频道名称或简称、序号等组合而成。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主申请书。(1)简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2)要注明调整后的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3)应明确报文单位的审核意见。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主申请书。(1)简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2)要注明调整后的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3)应明确报文单位的审核意见。
材料依据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1)简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2)要注明调整后的节目名称呼号、内容定位、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某项不变的应注明,如仅调整节目名称呼号和内容定位,其余不变的应注明“该套节目传输方式、覆盖范围和技术参数不变”;“技术参数”中涉及无线频率频点启用、调整或上星传输的,参数要在主申请书中注明,但具体方案以附件形式体现;采用有线方式传输的无需提供技术参数)(3)应明确报文单位的审核意见。
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申请书或同意上报的文件。1.如为地级台申请调整,须提供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申请书或同意上报的文件。1.如为地级台申请调整,须提供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材料依据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1.如为地级台申请调整,须提供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2.如为教育电视台申请调整,除上述广电行政部门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文件。
播出机构的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调整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包括可行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专业化节目比例、全天节目单)、覆盖范围、传输方式和技术参数、运营规划等部分。申请电视频道高标清同播的须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节目筹备方案、接入总局监管平台的通路描述等。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播出机构的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调整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包括可行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专业化节目比例、全天节目单)、覆盖范围、传输方式和技术参数、运营规划等部分。申请电视频道高标清同播的须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节目筹备方案、接入总局监管平台的通路描述等。
材料依据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材料依据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本级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上星所需经费的文件或本台关于经费来源的相关说明(申请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须提供) 申请人自备 3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本级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上星所需经费的文件或本台关于经费来源的相关说明(申请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须提供)
材料依据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3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审核 传媒机构管理处
核准 局领导
转报 传媒机构管理处
办结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现场领取或邮寄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