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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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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停业
事项编码 91211200122711214H300016200400004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期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等不计时环节。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批准,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十三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规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七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规范性文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审查和审批。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铁岭市烟草专卖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市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铁岭市烟草专卖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铁岭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铁岭政务服务网和辽宁省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
办理查询 1、电话咨询:024-72855097 2、现场咨询: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铁岭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烟草专卖局窗口 3、网上查询:铁岭市政务服务网 sxzspzx.tieling.gov.cn
办理地点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 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烟草专卖局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7:00(中午不休息)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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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应符合以下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应符合以下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四、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持证人需要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许可证的有效期。 五、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恢复营业申请。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 六、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应符合以下条件: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七、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材料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 ” 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居民身份证.docx
样例下载 申请表.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申请表 其他 5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申请表
材料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请表;”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其他 原件份数 5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申请表.docx
样例下载 申请表.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铁岭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办结 铁岭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自取或邮寄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问:我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证后,由于店面装修需要暂时停业一段时间,烟草证能给我保留吗? 答:可以申请停业。持证人需要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许可证的有效期。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恢复营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