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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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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事项编码 11210123001621458X400013300300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第十一条:“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权限划分 县级权限
受理机构 康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县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康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设立站点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沈阳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沈阳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康平县迎宾路99C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B02-B05号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024-67989898
备注 许可证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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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按照《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二)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三)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四)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五)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六)有活动场所及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七)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活动方案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活动方案
材料依据 材料真实有效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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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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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材料依据 材料真实有效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申请书
材料依据 材料真实有效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申请表.xlsx
样例下载 示例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申请表.xls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设立站点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设立站点申请书
材料依据 材料真实有效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申请表.xlsx
样例下载 示例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申请表.xls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1 1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材料依据 材料真实有效即可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1
复印件份数 1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窗口受理,网上受理 审批科
处室审核(进驻中心) 审批科
窗口办结,网上办结(市政务服务网) 审批科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批文 关于同意成立****健身气功协会的批复 自行下载电子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据法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条件是什么? 按照《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二)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三)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四)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五)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六)有活动场所及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七)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