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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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等。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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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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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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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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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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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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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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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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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等。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申请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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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申请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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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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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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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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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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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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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0 |
1 |
是 |
查看详情
材料名称 |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
材料依据 |
《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六条 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诊所备案信息表;(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五)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六)诊所规章制度;(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
出具单位 |
公安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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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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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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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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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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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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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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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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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诊所规章制度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试用版)》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营业执照等。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规章制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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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规章制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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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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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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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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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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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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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 |
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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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等。 |
出具单位 |
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部门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否 |
空表下载 |
卫生技术人员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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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卫生技术人员名单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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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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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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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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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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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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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查看详情
材料名称 |
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等。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平面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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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平面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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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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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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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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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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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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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查看详情
材料名称 |
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等。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诊所周边环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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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诊所周边环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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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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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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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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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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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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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 |
1 |
是 |
查看详情
材料名称 |
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等。 |
出具单位 |
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部门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申请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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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申请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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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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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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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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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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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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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信息表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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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诊所备案信息表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等。 |
出具单位 |
无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份数 |
1 |
复印件份数 |
1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诊所备案信息表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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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诊所备案信息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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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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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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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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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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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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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用房产权证或租赁使用合同 |
政府部门核发 |
0 |
2 |
是 |
查看详情
材料名称 |
诊所用房产权证或租赁使用合同 |
材料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81号)二、严格备案程序和标准。申请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新备案诊所应达到《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请备案时须提交《诊所备案信息表》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以及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边情况说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 |
出具单位 |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份数 |
0 |
复印件份数 |
2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是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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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例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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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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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
无
|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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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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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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