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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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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5913200101700100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其他权力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工作日
期限说明
设定依据 《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法律】《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跨村(社区)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省内房地产估价企业申请机构备案
禁止性要求 不满足相关政策要求,不予备案
定期检验及依据 事后监管依据《资产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办理公示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办理查询 网上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3号 三楼5号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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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要满足《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 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 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同时,还需满足《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各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机构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二)二级机构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 3.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社保缴纳证明(可实行承诺制)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社保缴纳证明(可实行承诺制)
材料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房地产估价机构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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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包含近三年业绩)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包含近三年业绩)
材料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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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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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材料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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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材料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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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材料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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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材料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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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空表下载 告知承诺书样表下载
备注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材料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申请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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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核对原件 各市住建局
受理 审批处
初审 房产处
专家评审 厅房产处
复核 厅房产处
审定 住建厅
发放备案证书 房产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备案证书快递送达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专家评审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资质审核流程 厅房产处 10
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