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辽宁省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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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内资项目备案(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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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400001210122F3211004037003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职权类型 | 其他权力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法人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办 | ||||||||||
期限说明 | 无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4日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第2号令)》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 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 ||||||||||||||
权限划分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辽政发〔2017〕15号)一、省内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将有关项目报送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 ||||||||||||||
受理机构 |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集中办理 | 是 | ||||||||||
决定机构 |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适用范围 | 市属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的法人或组织。 | ||||||||||||||
禁止性要求 |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发改委令第2号)第四十一条 项目备案机关收到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项目备案信息不完整的,备案机关应当及时以适当方式提醒和指导项目单位补正。 项目备案机关发现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以及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的,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六条: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 ||||||||||||||
办理公示 | 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218.60.147.232/hz_tzxm_root/tzxmindex。 | ||||||||||||||
办理查询 | 网上查询: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查询电话:0429-2998806;窗口咨询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窗口;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11 : 30,下午 13 : 30~17 : 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429-2998806;收信及窗口咨询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网上咨询地址: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 |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9-2193099,监督投诉举报邮箱:hldzwfw@163.com,监督投诉举报网址: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 | ||||||||||||||
备注 | 投资项目备案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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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是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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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承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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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葫芦岛市行政服务办公大厅发改委窗口(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 |
审批 | 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相关审批科室 |
受理 | 葫芦岛市行政服务办公大厅发改委窗口(建设项目综合审批服务窗口)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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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 | 关于XXX项目备案证明 | 窗口领取或邮递。 |
样例1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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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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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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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怎样办理手续? | 答: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四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
问题6:装修项目是否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是指有一个主体功能、有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独立核算、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管理的建设单位(活动)。在项目管理实践中,一般不将单独的装修活动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
问题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有效期限是几年?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二条 项目自核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问题5: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备案,对项目投资额有没有限制? | 答: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无投资额限制。 |
问题1:什么项目实行审批制?什么项目实行核准制/备案制? | 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5月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政府以直接投资和注资方式投资的项目,应当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要求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需要核准的,企业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
问题3:企业投资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应提供什么材料?有些什么流程? | 答:项目单位通过本单位法人账户在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备案时需上传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国家、省、市有关行业规定的真实性承诺函。项目单位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或者要求备案机关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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