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辽宁省数据中心
技术专线:(024)12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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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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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0000001099567J200201420801501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7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工作日 | ||||||||||
期限说明 | 无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 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2号)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 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 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 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 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 ||||||||||||||
权限划分 | 按考务文件中规定权限认定。 | ||||||||||||||
受理机构 |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集中办理 | 否 | ||||||||||
决定机构 |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机构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
适用范围 | 按考务文件要求,符合条件即可报考。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务文件通知为准 | ||||||||||||||
办理查询 | 网址:www.lnrsks.com,电话咨询:12333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 ||||||||||||||
咨询联系电话 | 省人社咨询电话:024-12333或现场咨询 |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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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环节名称 | 承办处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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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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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网上直接查看审核结果,报名成功,可以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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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5 主观 69 |
2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专业案例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主观 75 |
3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专业知识 80 专业案例 80 |
4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5 主观 80 |
5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5 主观 80 |
6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0 |
7 |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0 |
8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4 |
9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基础和专业知识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4 |
10 |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0 主观 75 |
11 | 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0 主观 75 |
12 | 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5 主观 69 |
13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5 主观 80 |
14 | 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8 主观 72 |
15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主观 75 |
16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4 |
17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0 主观 75 |
18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主观 72 |
19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5 主观 69 |
20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0 |
21 |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8 主观 72 |
22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5 主观 80 |
23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3 |
24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64 |
25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75 主观 80 |
26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 | 客观 83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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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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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主办单位: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辽宁省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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