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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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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
事项编码 11210000001099874B2210120232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及领域 自然人法人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期限说明 依法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第十六条  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经评估论证后批准;经批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实施检疫。从境外引进的畜禽遗传资源被发现对境内畜禽遗传资源、生态环境有危害或者可能产生危害的,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商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规章】《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68号)第十二条  通过国家级审定的蚕品种,由农业农村部公告,可以在全国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通过省级审定的蚕品种,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蚕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推广。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蚕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引进饲养。审定未通过的蚕品种,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蚕品种审定委员会或者上一级蚕品种审定委员会申请复审。 第十四条  新选育或者引进的蚕品种,需要在申请审定前进行小规模(每季1000张或者1000把蚕种以内)中试的,应当经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蚕业)主管部门同意。
权限划分
受理机构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通办范围 全省 联合审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集中办理
决定机构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适用范围 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
禁止性要求
定期检验及依据
办理公示 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查询 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 三楼 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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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引进的目的明确、用途合理;   (二)符合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三)引进的畜禽遗传资源来自非疫区;   (四)符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对境内畜禽遗传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向境外输出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途明确;   (二)符合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三)不对境内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出口构成威胁;   (四)国家共享惠益方案合理。 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研究目的、范围和合作期限明确;   (二)符合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成果共享方案合理;   (四)不对境内畜禽遗传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五)国家共享惠益方案合理。   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的单位,应当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方教育科研机构、中方独资企业。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详情
畜禽遗传资源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协议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畜禽遗传资源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协议
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十六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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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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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农业农村部畜禽遗传资源输出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农业农村部畜禽遗传资源输出申请表
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十六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农业农村部畜禽遗传资源输出申请表.docx
样例下载 农业农村部畜禽遗传资源输出申请表.docx
容缺受理书空表下载 容缺受理书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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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与境外进口方签订的国家共享惠益方案 申请人自备 0 0 查看详情
办理材料详情
材料名称 与境外进口方签订的国家共享惠益方案
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五、十六条
出具单位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原件份数 0
复印件份数 0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空表下载 与境外进口方签订的国家共享惠益方案.docx
样例下载 与境外进口方签订的国家共享惠益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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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环节
环节名称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
审核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办结 行政审批处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其他 农业农村部畜禽遗传资源输出申请表 现场领取或邮递 样例1
办件公示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殊环节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