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资质延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
事项编码 |
11210213MB1H28684R4210117046102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法人 |
法定时限 |
4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40工作日 |
期限说明 |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三)施工劳务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权限划分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2.《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下放或委托行使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6〕37号) 《下放沈阳市行政审批局行使职权的省级行政职权目录》第16项: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第17项: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18项: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
受理机构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县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集中办理 |
是 |
决定机构 |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适用范围 |
保税区企业 |
禁止性要求 |
无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
办理公示 |
网上公示 |
办理查询 |
电话:0411-81641501;窗口: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大连片区保税区自贸大厦二楼工程建设审批厅;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片区保税区 大连片区保税区自贸大厦二楼工程建设审批厅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1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咨询联系电话 |
电话:0411-81641501;窗口: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大连片区保税区自贸大厦二楼工程建设审批厅 |
监督投诉渠道 |
0411-12345 |
备注 |
全流程望山个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