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辽宁省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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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新设采矿权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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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200MB163092843000115016006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法人 | 法定时限 | 4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6工作日 | ||||||||||
期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等不计时环节。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 根据 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三条第三款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第十五条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第十八条第二款 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2号发布)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和开采矿区范围,以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全文 | ||||||||||||||
权限划分 | 《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开采由国家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以外的矿产资源,分别由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和开采菱镁矿、硼、玉石和滑石等矿产资源,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和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和粘土等矿产资源,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跨市、县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 ||||||||||||||
受理机构 |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集中办理 | 是 | ||||||||||
决定机构 |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适用范围 | 持有有效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采矿权申请人 | ||||||||||||||
禁止性要求 |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 (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四)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五)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六)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
办理公示 | 辽宁政务服务网 | ||||||||||||||
办理查询 | 1、电话查询:024-72855117 2、现场查询: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铁岭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3、网上查询:铁岭市政务服务网 http://sxzspzx.tieling.gov.cn |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4楼自然资源窗口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联系电话 | 1、电话咨询:024-72855117 2、现场咨询: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铁岭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 ||||||||||||||
监督投诉渠道 | 024-88900000(或12345)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纸质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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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 | 其他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告结果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勘查许可证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三叠图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是 | 查看详情 |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对外合作合同副本等有关批准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 申请人自备 | 1 | 0 | 否 | 查看详情 |
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 其他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协议出让申请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文件 | 其他 | 0 | 1 | 否 | 查看详情 |
环节名称 | 承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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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矿管科 |
审核 | 矿管科 |
办结 | 矿管科 |
审批结果类型 | 结果名称 | 结果送达 | 结果样本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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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 | 采矿许可证 | 窗口自取或邮寄(根据实际情况或当场自取) |
样例1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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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序号 |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 法律依据及描述 | 实施机构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及描述 | 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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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可以自己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
2 |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隶属于环保部门管理,编制方式不了解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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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不全怎么办? | 依据办理环节中提到的材料,进行组织。 |
收费吗 | 有三个环节需要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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