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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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0000001099508F221100403700101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职权类型 |
其他权力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服务对象及领域 |
法人 |
法定时限 |
3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工作日 |
期限说明 |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4日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部门规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第2号令)》第四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2018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22号)第一章 第六条 汽车整车和其他投资项目均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其中,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9]16号)新建专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新建汽车发动机企业和现有企业新增发动机产品投资项目,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企业投资项目和现有车用动力电池企业扩能项目,新建车用燃料电池堆/系统投资项目,新建车身总成投资项目,车用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再生利用与处置等投资项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投资项目等备案管理下放至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实施。 |
权限划分 |
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其他汽车投资项目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实施备案管理。 |
受理机构 |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处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通办范围 |
全省 |
联合审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集中办理 |
否 |
决定机构 |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适用范围 |
1.燃油汽车整车投资项目;2.纯电动汽车整车投资项目; |
禁止性要求 |
(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
(二)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
能力;
(三)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列入国家级区域
发展规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
(四)对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
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办理公示 |
辽宁政务服务网 |
办理查询 |
辽宁政务服务网 |
办理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三楼 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联系电话 |
024-83988591,024-86892752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24-12345 |
备注 |
无 |